僑眷單淑慧,原在南通市區某醫院工作,已退休。2002年3月,攜其夫王承修去英國倫敦探親其兒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之規定,其探親路費在境內部分予以報銷,王承修所在單位于2004年12月已予解決,而單淑慧所在醫院以“我們只執行南通市有關規定”、“父母探親子女不好報銷”、“醫院類似情況不僅是單淑慧同志一人”、“我們再請示、匯報、研究”為“理由”,至今未能解決。南通市僑誼會第一分會會長陳慕君同志在家訪中得知此情況后,認為僑眷的正當權益應予以保護,隨即向區僑辦、僑聯反映此情況,并根據區僑辦、僑聯指示精神,先后兩次去醫院聯系,宣傳“僑法”,謀求解決。南通市崇川區僑聯副主席酈志揚十分重視此事,多次與院方電話聯系,闡明這是維護僑眷合法權益問題,而且文件規定十分明確,院方的所謂理由都不能成立,應顧全大局,予以解決。這樣,拖了多年的單淑慧路費報銷問題,已于2007年12月得到妥善解決。王承修、單淑慧夫婦十分感謝僑聯組織對僑眷的關懷。王承修說:“事情雖不大,但溫暖了我們的心,僑聯真是我們的家。”(南通市僑誼會第一分會 胡承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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