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南通大學僑聯與南通市律師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業務委員會在南通大學順利舉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鑒定與賠償認定”研討會。
南通市律師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業務委員會主任張迎軍闡述了本次會議的目的,旨在研究現有的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范圍與生態環境損害間存在的差異,通過學習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管理工作的相關文件,針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適用情形難確定、金額難計算、證據難固定等問題進行研討,提升專業技術水平和法律適用能力。
南通大學僑聯主席、南通大學分析測試中心主任石健簡要介紹了南通大學分析測試中心的發展概況,詳細介紹了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理論與技術,市僑屆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宋超介紹了實際工作中遇到的相關環境損害賠償工作中的法學理論;與會代表圍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及賠償標準的認定及環境損害賠償鑒定工作的鑒定對象、鑒定標準、鑒定程序、鑒定手段進行充分的交流溝通。
會前,與會代表參觀了南通大學分析測試中心。
南通市律師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業務委員會部分委員代表、南通大學分析測試中心人員及經濟管理學院相關法學專家參加了會議。